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字串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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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9日凌晨,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沉痛哀悼在汶川特大地震中的遇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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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清晨,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哀悼5·12汶川大地震中遇难同胞。中国国务院作出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字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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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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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告 字串5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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