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类公共场所今起禁烟 从2008年5月1日开始,明确公共场所应禁烟的北京控烟新规正式实施。今天上午,记者跟随北京市卫生局对一些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检查员已经上岗。

新东安市场成立了一支由12人组成的检查监督队伍,今天共有4名检查员在店内巡视。记者看到,总经办主任戴上了北京市爱卫会颁发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检查员的牌子,遇到有吸烟的顾客,检查员将进行劝阻。北京饭店专门将一层客房设为无烟层,还可根据有关方面的需要进一步扩大无烟层;东来顺王府井店将店内就餐区分为吸烟区和无烟区,比例各占50%,店内共有4名检查员,今天上岗的有两名。 字串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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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新规将完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范围扩大到10类地区,并规定了3类公共场所除吸烟区以外禁烟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字串1
据介绍,新《规定》将禁烟场所划分为三个层次:完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由原来的8类扩大为10类,即: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体育馆、体育场的比赛区和座席区等;部分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考虑到公园、游乐场、餐饮、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室等公共场所目前无法完全实现禁止吸烟的实际情况,对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作出了具体规定;特殊公共场所,如宾馆、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等经营场所,规定了应设置无烟客房或者无烟楼层。 字串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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