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生活网:www.bztv.net
  • 网站地图
  • 收藏本站

巴中生活网:www.bztv.net

  • 首页
  • 新闻
  • 旅游
  • 娱乐
  • 体育
  • 汽车
  • 游戏
  • 美食
  • 时尚
  • 两性
  • 二手
  • 知道
  • 招商
  • 人才
  • 信息
  • 房产
  • 黄页
  • 电影
您现在正在浏览:主页>新闻>本地新闻>

巴中市2008年秋季学校收费公告

点击: 时间:2008-09-04 16:47:45  来源:巴州新闻   作者:bztv 【大 中 小】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我省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08年秋季学校收费公告如下:

  一、巴中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 字串9

  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字串4

  (一)取消的收费项目 字串3

  行政事业性收费: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初三补习费、蒸饭费、教辅资料费。

字串7

  (二)保留的学校收费项目 字串6

  1、代收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期课本费75元、作业本费15元;初中每生每期课本费155元、作业本费20元。每学期据实结算。

字串9

  2、行政事业性收费:住宿费、借读费。寄宿生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巴中市城区部分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取借读费按巴价费[2007]55号和巴价费[2008]47号文核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初中每生每期:巴中中学1000元,巴二中、巴三中、巴六中750元,巴中市高级中学、巴四中500元;小学每生每期:巴二小500元,巴一小、巴三小、巴四小、市实验小学400元。

字串5

  3、服务性收费:小学托管费、自行车寄存费。小学托管费按市、区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但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

字串1

  为城市低保家庭和因地震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对符合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享受同等待遇,不收借读费。 字串1

  二、巴州区农村和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

字串8

  巴州区农村公办学校和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所有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只收取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期预收15元、初中每生每期预收20元,每学期据实结算,但不得突破上述标准。如需购买练习册等,应一律纳入作业本总费用中,不得另行增加项目和提高标准。寄宿生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字串3

  三、公办高中学杂费、择校费及其它收费标准

字串6

  (一)一般高中每生每期学费280元;市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学费340元;省级及省级以上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学费460元。

字串1

  (二)公办高中收取择校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具体标准执行,但一般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000元;市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500元;省级及以上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500元。

字串2

  (三)公办高中的其它收费项目及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字串9

  四、政府委托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有关问题

字串9

  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实行定补。受委托的民办学校对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高收费,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字串8

  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字串2

  各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必须向社会公示,未公示的项目严禁收取。 字串4

  举报电话:5260311  5255529   字串9

  2228857  12358

字串8

  巴中市教育局    巴中市物价局

字串7


看完这篇新闻有何感觉

0
顶一下
收藏本页网友评论加入收藏打印本文我要推荐意见栏关闭此页
上一篇:巴中发展问题_省发改委专题研究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 2008-09-04 16:47:45巴中市2008年秋季学校收费公告
  • 2008-09-03 10:22:05巴中发展问题_省发改委专题研究
  • 2008-09-02 21:10:15巴中市苟晓超全国抗震救灾模范_英雄事迹
  • 2008-09-02 20:59:15巴中市成立首个“律师志愿服务团”
  • 2008-09-01 21:47:12巴中各个学校今天开始报名
  • 2008-09-01 21:43:02巴中不会让一个学生因灾失学
  • 2008-09-01 21:17:14巴中连续50年无森林火灾
  • 2008-08-31 01:57:56巴中市全面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
  • 2008-08-25 21:30:44巴中将全力搞好城市管理工作
  • 2008-08-25 21:25:24巴中力争9月1日全面开学

文章评论

共有 0位巴中人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

昵称:巴中(如未登陆,默认匿名评论) 注册 登录
评论: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不得超过250字.

验证码:
    评论加载中…

推荐信息

  • 巴中教师李莽在成都参加奥运火炬传递
  • 巴中召开四川《消费质量报》创刊座谈会
  • 巴中市巴州区委三届十次全会举行
  • 宁强与青川交界地带5.6级余震 巴中有明显震感
  • 巴中市公开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公告
  • 巴中唐代彩雕吸引海内外书画名家
  • 巴中区召开干部监督工作会
  • 巴中南龛摩崖造像 文物专家研讨保护方案
  • 蒲波同志任巴中市市长的承诺
  • 巴中区做好卫生防疫准备学校复课

24小时热门信息

  • 巴中市苟晓超全国抗震救灾模范_英雄事迹
  • 巴中市2008年秋季学校收费公告
  • 巴中市全面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
  • 巴中连续50年无森林火灾
  • 巴中发展问题_省发改委专题研究
  • 巴中不会让一个学生因灾失学
  • 巴中各个学校今天开始报名
  • 巴中市成立首个“律师志愿服务团”

最新信息

  • 巴中市2008年秋季学校收费公告
  • 巴中发展问题_省发改委专题研究
  • 巴中市苟晓超全国抗震救灾模范_英雄事迹
  • 巴中市成立首个“律师志愿服务团”
  • 巴中各个学校今天开始报名
  • 巴中不会让一个学生因灾失学
  • 巴中连续50年无森林火灾
  • 巴中市全面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
  • 巴中将全力搞好城市管理工作
  • 巴中力争9月1日全面开学
关于站点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隐私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加入收藏 - 返回顶部 -
Copyright © 2004-2008 www.bztv.net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Template designed by Btzv.
巴中生活网立足巴中市为广大四川巴中市人民提供便民资讯.
四川巴中生活网